你想问的,这份权威 “电商法问答”都能解答

发布于2019/03/28 18: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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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已经有3个月。不少电商从业者却对是否需要网店登记?如何开展登记?依然存在着困惑。

3月22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东莞市税务局,发布了“《电子商务法》问答”(以下简称“电商法问答”)。在大家普遍关心的网店登记问题、税收政策、恶意投诉等问题上,东莞市市场监管局都给出了解读。这也是全国第一份由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的有关电商法相关问题的解读。



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的理解,我们特别提炼出了 “电商法问答”的重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01

网店是否需要登记

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网络地址作为经营场所申请,由常住地所在登记机关登记。

网店是否需要办理登记,由商家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客观判断,也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02

营业执照的适用范围和登记方式

营业执照在淘宝、有赞、微店、朋友圈等各种电商平台或经营场景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明确限制的除外),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在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是一致的。


03

住宅是否可以作为住所进行登记

可以作为经营者的住所登记,不能作为经营场所。另外,网店经营者可以在住宅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可以将住宅作为从事线下经营的场所。

04

税务问题

《电子商务法》并没有对网店税收问题进行规制,也没有调整相关税收政策。有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及其他涉税(费)问题仍按现行税(费)征管规定执行。


05

恶意职业投诉举报问题

对严重困扰广大电商经营者的恶意投诉举报,提出了要有效甄别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牟利团伙,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合理界定企业经营责任,严厉打击敲诈勒索行为。

06

《电子商务法》的追溯问题

《电子商务法》对该法生效以前的行为,不会进行追溯。通俗地讲,就是不会用今天出台实施的法律,去约束昨天的行为。


07

数据报送的问题

《电子商务法》要求平台报送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网店经营数据涉及稳私信息、商业秘密,非因调查个案的需要,市场监管部门不会要求平台进行报送。对于出于调查个案的需要,要求平台报送网店经营数据的,市场监管部门将遵循合法、适度的原则,并制订严格的保密措施。

文章来源:千牛头条 >>> 千牛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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